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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创建 护航美好生活——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见成效
时间:2020-09-10 14:56:21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消费环境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原则,全方位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

  截至2020年8月底,全省培育参创企业13327家,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211家,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534家(其中,市级312家,县级5222家)。根据《2019 年度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2019 年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6.42,较2018年提升4.85个百分点,较2017年提升7.36个百分点,全省的消费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和改善。

  着力强化顶层设计,夯实放心消费创建制度基础。积极争取将放心消费创建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创建工作制度,构建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整体框架。定期召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开通“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微信公众号,建立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网,完善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机制。委托西安财经大学,对全省13个市(区)、16个行业,按照1个总指数、5个分项指数、20个测评指标和78个测度点,开展综合评价,形成《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年度报告》,对优化和改善全省的消费环境提供了依据。健全指数指标体系、优化分项指数权重赋值、增加测评对象和数据来源,充实指数分析依据,增强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的科学性、客观性,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供参考。

  全面发动、突出重点,高质量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市结合当地实际,部署并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西安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着力点,全力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宝鸡以典型带规模,深入开展“非公党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咸阳积极探索重点行业和领域“互联网+创建”模式;延安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市场治理八项任务之首,努力形成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格局;汉中基本实现消费维权服务站全覆盖,打通群众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杨凌示范区借助“农高会”加强放心消费宣传;韩城、安康、渭南等地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跨部门协同监管,横向协作有效提升,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工信部门出台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23条措施,提升医药、装备制造等产品和服务品质;商务部门实施促消费47条措施,主办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文旅部门开展旅游示范市、县(区)创建;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管,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通信管理部门加大通信服务资费套餐、网速流量、信息服务经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烟草专卖部门加强烟草行业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烟、非法经营等各类涉烟违法行为;法院健全消费纠纷案件受理审理法庭,完善消费纠纷诉讼便捷程序;海关部门加强走私犯罪案件查处,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各级消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网络平台、经营企业,共同开展消费侵权行为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公益性维权。

  创建中,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聚焦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和消费维权放心,围绕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侵权等问题,狠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疫情期间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直面群众关切,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民生领域价格、网络和广告监管执法,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行为,联合整治市场乱象,防范重大或群体性消费风险,稳步提升我省市场主体经营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