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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技术验收
时间:2020-08-04 16:02:46  来源:秦住建

  8月2日-3日,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浩带队,组织相关专家对西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技术初验,并召开技术初验反馈会。西安市政府副市长贠笑冬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专家组分别查看了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西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航佳苑等企事业单位,就污水处理、城市供水、海绵城市建设、工业节水、生活节水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会上,观看了西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专题纪录片,并听取了西安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专家组结合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情况,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认为,西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指标总体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同意通过技术验收。

  刘浩指出,创建节水型城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部署的重大举措。西安市自去年7月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以来,自我加压、主动作为,积极创建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创建工作中,西安市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目标任务明确,法规制度完善,规划措施到位,节水管理规范,财政投入稳定,激励机制有效,创建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

  刘浩强调,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是一个阶段性工作,但节约用水工作却是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希望西安市认真梳理专家组的意见、建议,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严把时间节点,加强督导检查,常抓不懈、巩固成效。要加强节水载体建设力度,严把创建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把审批、监管和验收关。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营造节约用水的浓厚氛围,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同时,高标准推进中长期节水规划的落实,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持续性。

  贠笑冬表示,下一步,西安市将以此次初验为契机,结合专家组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对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巩固成效,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