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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取双胜利,2020年陕西住建工作这样干——城市建设篇
时间:2020-03-20 20:07:32  来源:秦住建

  2020年,我省将着力抓好城市品质提升,努力打造美丽城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入手,转变发展方式,塑造特色风貌,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高效运行。

  1、开展《黄河流域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段)》课题研究

  在2017年省政府批准发布的《陕西省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体系》课题研究成果,按照习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和住建部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调研工作,开展沿黄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研究。

  充分梳理我省人居环境建设现状和历史文化资源,明确发展目标,建立保护框架,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沿黄城市高质量发展。将课题成果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加强“城市双修”工作。加强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不断分析、总结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向全省积极推广,努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现逐步提升沿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加快重点城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护沿黄区域的湿地、河流、湖泊、水库等生态敏感区,构建可持续的城镇水生态体系框架。

  三是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注重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等问题。

  3、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一是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构建候补名单,完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开展资源评估和保护名录登记,建立项目保护库。

  二是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四个层次”的保护体系,第一层次是历史文化山水空间格局的保护,第二层次是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格局的保护,第三层次是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第四层次是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4、推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和要求,全力构建城市设计技术体系。加大城市设计实施力度,推动开展城市修补行动,塑造独具特色的城乡风貌。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终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5、加快推进县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县城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全省县城建设工作实施分类指导;

  按照省政府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新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支持县城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实行淘汰制,引领品质、美丽、生态县城发展建设;

  强化督促检查,对入选县城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进行绩效考核排名通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继续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是合理确定2020年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支持涉及到36.4万户居民、9529栋居民楼、面积3312.39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

  二是加强周报月报制度,强化项目监管,实施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相关单位责任,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7、继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一是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省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会同省文物局制定《2020年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了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二是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中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

  三是邀请国家和省级相关专家对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主管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工作。

  四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国家级的报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五是继续加强推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命名公布工作。

  六是组织相关专家调研起草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办法,努力推进保护条例出台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8、加强节水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制定《2020年全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系统的安排全省各地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是邀请国家和省级相关专家对全省节水型城市创建主管部门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练掌握节水型城市创建业务技术,规范节水型城市创建资料收集整理。

  三是组织相关专家赴各城市有针对性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四是组织专家对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城市进行初评,对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标准城市推荐到国家进行评审。

  五是对其他城市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达标要求进行考核,将评审结果按时报送国家。

  9、做好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碧水保卫战相关工作

  申请设立省级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项目建设,推动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碧水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

  督促各地市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推进碧水保卫战、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达到中省相关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