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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发布3月全省空气质量3月PM2.5平均浓度继续下降 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时间:2020-04-20 16:38:58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平均优良天数27.5天,同比增加2.0天。2020年1~3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平均优良天数58.8天,同比增加11.0天。

  2020年1~3月,安康、韩城、西咸、咸阳、铜川、渭南、西安、商洛、杨凌、宝鸡、延安、汉中、榆林等13个市(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

  2020年1~3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2%;平均优良天数50.1天,同比增加13.7天。西安市PM2.5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优良天数48天,同比增加9天。

  2020年1~3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关中地区69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大荔县、永寿县、华阴市、民用航天基地、千阳县、潼关县、王益区、韩城市、秦汉新城、耀州区。陕北地区26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延长县、黄龙县、吴堡县、洛川县、志丹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改善,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柞水县、平利县、旬阳县、汉滨区、安康市高新区。

  专家分析:

  (一)总体空气质量变化。

  2020年3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明显改善,13个市(区)中有12个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有所下降,汉中市有一定程度变差。从指标上看, 13个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大部分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二氧化硫(SO2)浓度和一氧化碳(CO)浓度同比大幅度下降。

  2020年1~3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大幅度改善,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均明显下降。从指标上看, 13个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二氧化氮(NO2)浓度和一氧化碳(CO)浓度同比均大幅度下降,大部分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二氧化硫(SO2)浓度同比明显下降。

  从区域看,2020年3月及1~3月,全省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陕南地区、陕北地区、关中地区,汉中市是同期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最差的城市。另外颗粒物(PM10、PM2.5)是决定这一时期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臭氧(O3)浓度上升是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不利因素。

  (二)空气质量变化原因。

  与2019年同期比较,2020年1~3月全省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偏差,其中1月明显偏差,2月和3月略偏差。主要表现在1月全省城市大气湿度增加、气温偏高、降水偏少且分布不均。

  在这种不利气象条件下,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主要原因是2020年春节及疫情防控以来,主要社会活动强度下降,总体来看一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较明显下降,这是今年1~3月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主要内因。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改善空气质量和大气光照条件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近地紫外线强度,加上环境气温上升,使得臭氧(O3)浓度上升,污染加重,这是影响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程度的原因。

  2020年3月,在全省绝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情况下,部分城市出现异常变化,例如汉中市同比空气质量波动中略有下降,同期汉中市PM2.5浓度和SO2浓度明显上升;安康、西安和宝鸡市PM2.5浓度同比上升,这些异常变化可能与复工复产后各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有一定关系。

  今年特别是疫情防控以来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进入4月份以后,随着全面复工复产,各类社会活动不断加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也不断增加,建议全省各地积极应对,采取更加科学的精细化管控技术与措施,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报复性反弹,在大力支持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社会生活的同时保障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