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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 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增长17.4%
时间:2020-04-27 16:58:45  来源:陕西发布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坚持实施知识产权“一一八”战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19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协调议事能力进一步提升

  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原“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承担“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能。领导小组由23个成员单位调整为31个成员单位。

  (二)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2019年,全省申请专利92087件,同比增长20.4%;获授权专利44101件,同比增长6.3%;PCT国际专利申请279件,较上年增长21.3%。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为46190件,同比增长17.4%;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043件,居全国第七位、中西部第一位。2019年,全省商标注册申请136349件,商标注册100762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2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9件。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402944件,同比增长32.6%,平均每9.7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量为228件,同比增长10.14%;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35件(其中证明商标120件,集体商标15件),同比增长7.14%。截至2019年底,累计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86个,同比增长8.9%。2019年,著作权登记作品15982件,同比增长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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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知识产权运用取得新成效 2019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制定出台《陕西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服务工作方案》,省知识产权局编印《陕西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指南》,加强与省委军民融合办、省银保监局合作,共同举办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接会,专利质押合同登记数596项,质押贷款金额35.1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5.5%和19.7%,质押合同登记数居全国第六位;实现172件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2.503亿元。陕西航空航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第二批投资项目实际投资600万元。105家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验收)。

  (四)知识产权保护合力逐步形成 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陕西银保监局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五项改革举措在全省的复制推广。省公安厅进一步推进与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衔接配合。省司法厅多种形式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处的律师调解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扎实推进“双品一标”品牌认证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经营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使用办法》,与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省林业局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省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省检察院对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全方位全程依法严厉打击。西安海关继续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龙腾”行动。

  (五)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新成绩 将知识产权开发运用作为脱贫攻坚的抓手,组织地理标志、商标等扶贫培训,开展韩城大红袍花椒、安康富硒食品、延安巨菌草等涉农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打造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脱贫致富。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局联户扶贫工作被省委组织部、省考核办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行政保护

  (一)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实施《2019年陕西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陕西省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截至2019年底,全省系统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1190次,出动执法人员9137人次,办结案件840起,公开案件数613起,涉案经营额126.77万元,罚没款总额455.42万元,没收物品货值总额227.44万元,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52.93万元,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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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由26个单位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制定《陕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工作重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自查自纠和互查活动。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以及“保健”市场、互联网、医药等领域的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114人次,检查重点场所1155个。

  三是加大对驰名商标保护和商标国际注册扶持力度。2019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审核推荐“冰峰”等6个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收集汇总99个驰名商标涉案联系人信息;鼓励企业“走出去”,对58个商标持有人的262件国际注册商标予以补助。

  四是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和运用。我省首批获批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省份。岚皋魔芋和紫阳富硒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组织 11个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组织镇坪黄连等10个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审核上报45家企业对富平柿饼等12个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申请。联合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和陕西日报社开展“2019地理标志三秦行”活动。发布三原蓼花糖、甘泉豆腐等12个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获批使用地标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达到 194家,同比增长10.3%。 (二)版权保护 一是加强版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查办23起版权侵权案件,其中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已完成判决3起,7人获刑。通过版权行政调解途径及时化解1起涉外版权纠纷,成功调解我省著名作家贾平凹图书侵权纠纷。 二是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印发《陕西省2019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建立陕西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对52家省市区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进行督查,为有效推进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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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开展版权公共服务。发布2019年陕西省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继续扩大作品登记代理机构试点范围,新增3家“陕西省版权服务工作站”。加强对版权服务工作站的规范管理,制定出台《陕西省版权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开展著作权登记工作,实现年度作品登记数量翻番。

  (三)文化市场保护 2019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和旅游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受理投诉和举报3060件,出去检查16356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0899家次,责令改正606家,责令停业整顿108家,办结案件1556件,罚款262.2万元。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及有关部门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引导各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单位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同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非遗传承人权益。截至2019年底,陕西省共有西安鼓乐、中国剪纸、中国皮影戏3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秦腔”等74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现有省级名录项目600项,市级1843项,县级4061项,“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等12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西秦刺绣”等51个传统工艺项目进入全省首批传统工艺振兴名录。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1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38人。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取得实效。省林业局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印发《2019年陕西省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种苗质量抽查工作,涉及11个品种23个批次,抽检育苗单位15家;协调各地市抽查苗木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5家,抽查苗木156批次。2019年,获国家林草局批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8个;全省审定通过“丰园红(杏)”等省级林木良种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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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显著。全年审定通过小麦等4类主要农作物新品种93个,引进备案主要农作物品种231个,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核并公告非主要农作物品种122个。实施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项目,全年调查面积30万余亩,完成15种兰科植物调查工作,其中3种为新增添种类,无喙兰为陕西新分布种类。开展原生境保护点监测,设定监测点位30个,建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点监测数据库。全年农业入侵生物日常防治灭除1000亩,灭除清理水花生生境地5亩。组织开展种子市场检查执法工作,查处种子案件45 起。抽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83份,代表量129.7万公斤。

  三、司法保护

  (一)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打击整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深度实施“主动经营,精确打击”战略,紧紧围绕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结合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充分调集各种资源手段,广辟情报信息来源,深入排查地域性造假“产业聚集区”,全面推进完善常态化的打防工作格局。特别是坚持全链条、整环节的全程打击策略,更加注重追溯、捣毁生产窝点,更加注重挖掘跨国产业网络,强力打击、遏制犯罪链条网络再生能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5人,涉案金额2.5亿余元。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 专项行动,查获盗版书籍12.8余万册,涉案书籍涉及全国8个出版单位、47个品种,市场价为1234余万元,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二)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 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改革创新、协同创新、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是改革创新促审判。积极推行类案检索工作机制、法官会议工作制度,建立陕西知识产权专家库,为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理提供智力支持,盘活用足审判资源,努力压缩办案周期,推动审判提速,2019年省法院辖区接收知识产权案件4537件,结案4283件,结案率94.4%。二是协同创新建机制。陕西高院积极与省知识产权局、自贸办、部分高校、科研单位等建立座谈、联动、协调、创新、合作、通报等六项新的机制,构建起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三是开拓创新谋新篇。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融合审判理念、衔接审判程序,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协同性。

  (三)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核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质。

  一是强化办案机构和力量。省检察院及时成立第四检察部专职负责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全省市县检察机关也成立了机构或办案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4件94人,起诉57件110人。

  三是充分发挥监督立案、抗诉等法律监督手段,及时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问题。

  2019年,监督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对13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监督公安机关对15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四是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督办制度,强化对下级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督导和指导。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54人81件,起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44件95人。

  四、海关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治理,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西安海关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构筑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持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贸易秩序,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明确监管职责,形成打击侵权工作合力 围绕全面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健全侵权假冒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侵权假冒风险防控水平,强化关区内各隶属海关执法协作,不断完善全关区一体联动的打击侵权假冒网络。一是提高查验布控率,严格执行查验指令,加强对企业及进出口货物的有效监管。二是关区内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开展全国海关系统成功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讨论分析,汲取经验,提高查验水平。三是保持对涉及侵权货物来源地、目的地等风险要素的高度关注,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综合治理。四是对辖区内重点敏感商品加强日常检验监管和监督抽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自我提升产品质量,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019年,西安海关共查获侵权商品534件,其中查获出口“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侵权货物170件,邮递现场查获侵权物品321件,进境旅检口岸查获侵权物品43件,创历年来之最。

  (三)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制定《2019年西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西安海关2019年“清风”行动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新增重点出口保护企业4家,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帮助企业协调口岸海关及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实施维权打假行动。坚持打击侵权假冒和促进创新相结合,把为企业提供优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服务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要求在扣留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提出货物处置意见,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

  五、社会共治

  (一)加强监管引导代理行业自律自治 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质量监管,约谈41家代理机构负责人,责令18家代理机构、35名专利代理师进行整改。对20家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指导陕西省专利代理师协会的筹备工作,拟定协会名称、起草协会章程,23家专利代理机构发起成立并向省民政厅申请设立专利代理师协会。

  (二)畅通投诉举报信息渠道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陕西省知识产权执法联络员制度,各地市(区、县)安排一名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专职联络员,收集上报知识产权执法数据以及知识产权案件情况。省知识产权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栏目,受理在线咨询、在线监督。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听量达到10885个,是2018年的3倍多。

  (三)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省公安厅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深入开展防假防骗系列宣传活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种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省知识产权局在陕西日报向全社会发布《2018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省法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公开发布8件典型案例。省检察院逐步建立健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

  (四)推动知识产权非诉调解仲裁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和省律师协会建立知识产权重点单位点上合作机制,支持律师事务所发展知识产权业务,将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业务和人员融入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律师调解效力,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