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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退缓”并举 制造业收到减税降费“大礼包”
时间:2022-03-22 15:12:11  来源:税政处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支撑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力,也是赢得未来竞争新优势的主战场。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为制造业企业献上三重减税降费“大礼包”。

  第一重礼:“缓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收,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2年前两个季度规定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全部规定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缓缴的税费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第二重礼:“减税”。制造业企业除了可以享受去年出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以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可全部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此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政策。

  第三重礼:“退税”。目前,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其他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60%。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将实行大规模退税,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将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全面解决这些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下一步,我省财税部门将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了解和掌握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企业,助力全省经济实现稳增长。